海天味业(603288):海天味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栏目: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5-09-01
  第一条 为了促进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诚信自律、规范运作,保持公司诚信、公正、透明的对外形象,加   好地服务于投

  第一条 为了促进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诚信自律、规范运作,保持公司诚信、公正、透明的对外形象,加

  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对象包括:公司股东(包括现时的股东和潜在的股东)、基金等投资机构、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监管部门

  第六条 董事长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主持参加重大投资者关系活动,包括股东会、业绩发布会、新闻发布会、路演推介、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全面统筹、协调与安排,主要职责包括:

  第八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是公司董事会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办事机构,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和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及交通工具,保持公司网络和对外咨询电话的畅通。

  第十条 在日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第十二条 公司的各部门、分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根据投资者

  第十三条 为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提供资料的各部门或子(分)公司,应对所提供资料的内容负责,应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十六条 投资者接待工作由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公司有关部门、单位应为接待投资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八条 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应严格执行《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保证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和统一性。

  第十九条 公司应制定统一的标记,使用统一规格和标识的信封、信函用纸、传真封页和名片,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

  第二十条 在接待投资者、证券分析师时,若对于该问题的回答内容个别或综合地等同于提供未曾发布的股价敏感资料,任何人均必须拒绝回

  第二十一条 公司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记载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交流内容、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

  第二十二条 证券分析师或媒体记者误解了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以致在其分析报告或报道中出现重大错误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发现后应要求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应评论证券分析师的分析报告或预测。对于证券分析师定期或不定期送达公司的分析报告并要求给予意见,公司必须拒绝。对

  第二十四条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第二十六条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办法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

  则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